市人大召开紧急会议 民间群租条例建议书出炉 http://www.allfang.com 全房网 日期:2006.7.1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在听取群租房租客对于群租生活的描述后,沈国明表示感同身受,群租隐患当引起足够重视。尽管目前针对群租立法并非一蹴而就之事,但沈国明亦表示,可充分借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有关群租现象的条文。 沈国明强调,针对群租现象的有序管理需偕同多方力量,也欢迎媒体及社会各界将监督到的有关群租信息及时向上海市人大下属的上海立法研究所作出反馈。 市政府法制办处长江子浩: 租赁房中擅自搭建是违法行为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处长江子浩表示,充分利用已有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为管理创造条件,是目前最为切实可行的办法。
江子浩也提到,目前要做到现实可行的管理,不可或缺的是要房地部门、消防、公安、城建等相关职能部门携手联动,寻找已有的法律法规共同管理,达到有效监督管理作用。 市消防局防火部指挥处副处长沈亦斌: 群租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居民房内的群租存在消防安全问题。”上海市消防局防火部指挥处副处长沈亦斌18日表示。 沈亦斌指出,首先,群租导致居住人口密度过大,产生群死、群伤的概率相对较高;其次,由于一套房屋内的住客较多,导致用火、用电、用气的频率较高。众所周知,居民住宅内的电路设计是按照常规居民住户的标准来设计,而一套房内住四、五家甚至更多住户,就很容易造成电器负载状况的产生,导致火灾的发生;此外,为了使一套住宅内增加居住的人口量,群租房内多采用分割方式将一间房分成“多套房源”,而使用的分隔材料又多为木质,这种材料具有易燃性,发生火灾的概率较高;同时,群租房内租客的流动性相对较强,消防意识较薄弱,缺乏一定的逃生自救知识。 事实上,上海长宁区曾经发生过群租悲剧。2004年4月20日,虹桥路某小区一套物业被某公司租下来作员工宿舍使用,后来房屋发生煤气泄露,9人中毒,1人不幸死亡。 面对目前的群租现象,沈亦斌表示了消防工作中的“无奈”。“居民区内的群租现象较为分散和隐蔽,给消防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沈亦斌表示,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群租现象,比如闲置厂房的群租相对集中,具有组织性,因此便于管理。去年开始,有关部门已经对这些闲置厂房进行了整治。 沈亦斌同时指出,群租现象是消防部门面临的新问题,现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中,法律主体主要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而不针对自然人,如房东、房客。因此,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群租现象后也很无奈,很难采用强硬的措施来处理,前期只能以街道、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上门宣传、督促为主,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为消防部门日后管理群租现象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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