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召开紧急会议 民间群租条例建议书出炉 http://www.allfang.com 全房网 日期:2006.7.19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群租现象”的连续报道近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热议,1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下属的上海立法研究所与本报联合召开“群租现象法律对策研讨会”。市人大法工委、内司委、城建环保委、市综治办、市法制办、市人口办、市消防局法规处、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上海大学等相关政府职能机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参加了相关研讨。本报编委钟建军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言。 18日,“群租现象法律对策研讨会”在上海立法研究所召开。会上,部分法律界人士针对群租现象牵涉到的相关法律对策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同时,关于群租现象的《业主公约》和《关于规范群租行为的上海市地方立法的民间建议书》也同时出台。 来自上海市跃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恒泰律师事务所和上海市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的三位业内知名律师,秉承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确立的民主立法原则,建议上海市立法部门,对相关的地方立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进行修改,增加规范群租行为的章节和条款,或者单独立法。同时建议,对所涉及该地方法规的政府规章也进行相应的修改。
会上,跃平律师事务所杜跃平律师还对群租现象的有关行为做了定义,将“房屋群租”定义为出租人将房屋分别向两个以上承租人出租或者承租人将承租房屋部分或者全部再转租(分租)给两个以上新承租人的行为。赵寅 关于群租消防安全问题的立法建议 中联鼎峰律师事务所 建议细化《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对房屋租赁的安全规定,明确对群租出租方适用的相关“消防安全规定”,强制规定如下消防措施: (1)对所有出租房间强制安装煤气报警器。 (2)对所有出租房间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系统。 (3)分隔房间时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 (4)分隔房间要强制使用阻燃材料。 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上海立法研究所所长沈国明: 多方联动共治群租 18日,“群租现象法律对策研讨会”上,上海市人大立法研究所所长沈国明对律师提及的规范群租行为的民间文本表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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