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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内全额征税,二手楼交易陷入两难
http://www.allfang.com 全房网 日期:2006.6.1 来源:新快报 作者:黄颖

    近日,国家九部门出台“国六条”细则,把卖房的营业税征收年限从2年延长至5年。该规定突然出台,使广州一大批正在进行二手交易的市民乱了阵脚。因为大部分涉及按揭的二手交易都无法立刻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手续,购房不足5年卖出的二手交易都要面临着多交5.5%的营业税。


    业主两难:要么多交税要么违约


    梁小姐3年前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近期急需用钱,而且之前担心营业税政策出台,于是赶着卖房。上周四终于通过中介介绍与陈小姐签订了买卖合同,以42万元卖出,还收了2万元订金。因为梁小姐的房子仍然是在供楼之中,原约定是办理转按手续,使买家李小姐在同一家银行办理新的房贷按揭。可是营业税征税年限突然延长,梁小姐她们无法在6月1日前办好转按手续,根本没办法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

    而且,双方的购房合同注明各自负担各自的税费,这就意味着梁小姐要多交2.31万元的营业税。如果梁小姐不愿意进行交易,就属于违约,除了要赔偿双倍订金外,还要负担所有中介费。


    买家两难:要么多交税要么迟收楼


    陈小姐和陆先生也谈好了二手房交易,但房子同样还没过5年营业税免征期,也是因为按揭手续问题无法赶在6月1日前交易。但是在签合同时,业主陈小姐注明卖房子是实收50万元,其他所有交易费用全部由买家负担,因此,买家陆先生要继续进行交易就要多付2.75万元营业税。

    因此,陆先生正与陈小姐联系,表示愿意多付一些首期款,至5年营业税征收期限后才进行交易过户,以便避税。


    涉及按揭二手买卖难赶“尾班车”


    据了解,上两周楼市已经传出营业税征税年限要延长的消息,有不少购房期限在2-5年间的房屋业主都急着放盘卖楼,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人“中招”。汇瀚按揭内务总监江慧玲表示,现在的交易如果买卖双方都不涉及按揭业务的,如业主房屋没有抵押贷款供楼,买家又是一次性付款的,可以立刻赶“尾班车”办交易过户。如果是近一周签约,又涉及按揭业务的,如业主楼宇还在赎契或者办理转按,买家要求办理按揭的,就可能赶不上“尾班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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